西门江@鱼人 发表于 2015-6-21 10:53:01

anengu:
其实楼主在整个回复当中已经把事情的思路整理出来,如果走正常法律程序,耗时耗财耗精力;只有把事情闹出来,第一是不满院方解决问题的态度,第二是闹得大些,获得更多的赔偿,就算多高尚的人,在金钱面前都会有私心!相信楼主发帖的初衷也是希望大家帮忙声讨,不满院方的赔偿!平时上医院不痛不痒的就要好几百,开个刀什么的动辄大几千,上万,你们医死个人才赔三两万?这种变态差距才造成群众这样的价值观, images/back.gif


   实际想要几多钱?大家心情可承受下给予同情双手冇问题,超出心情承受力,只能支持你的权利,不认同你的行为了。

anengu 发表于 2015-6-21 1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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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江@鱼人:      个人认为出现婴儿窒息死亡,院方首先避免医护人员与患者家属冲突,撤离在场医护人员,了解事实,这是应该的。就算医护人员出错,院方作为聘请方理当负责,而出错的医护人员可作内部处理。如果一出错就把医护个人推到前面,不 .. (2015-06-21 10:33) images/back.gif

分娩前会做胎监,如果是产前死亡,做胎监能检查得出来!而且产妇13号已经住院,离分娩时总共5天,住院之后都会检查,如果有问题,医生应该及时处理,应该是错过最佳分娩时间(不管是顺产还是剖腹产),才会导致这样的结果!

anengu 发表于 2015-6-21 11: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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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江@鱼人:   实际想要几多钱?大家心情可承受下给予同情双手冇问题,超出心情承受力,只能支持你的权利,不认同你的行为了。 (2015-06-21 10:53) images/back.gif

首先我是事外人,回帖只是就事论事!换位思考,假如,你身边的人出现这种事情,你觉得赔多少钱才合适?相信大部份人对于院方之前给出的赔偿没有几个会满意的

西门江@鱼人 发表于 2015-6-21 11:23:12

Re:回 西门江@鱼人 的帖子

anengu:

首先我是事外人,回帖只是就事论事!换位思考,假如,你身边的人出现这种事情,你觉得赔多少钱才合适?相信大部份人对于院方之前给出的赔偿没有几个会满意的 images/back.gif


       如果追究院方责任,我支持;如果要索赔,麻烦讲出几多钱都冇错喃,等我亲身遇到识得叫几多钱,捞叫几多人去。
      
      我见网上一问索求几多,不无有一只人讲出来一。

西门江@鱼人 发表于 2015-6-21 11:34:41

Re:回 西门江@鱼人 的帖子

loken:

这三个选择就是医院对家属的答复吗?很生硬,没有什么理由,不管是谁对谁错,医院只赔偿2万以下。对整件事没有一点说明,当班的医生和护士是否有错也一点不说? images/back.gif


      怎么没有说明呢?答案楼主心中有数,大家无必要再讲,不过,你想讲都得。


       恶补了很多案例,2万左右的是与院方协商,2万左右以上的作鉴定,上诉法院要求院方赔十几、几十万的大有人在,这是公开性的案例,你无是拉了横幅又想偷偷私了,院方哪里有只胆。

369公正处 发表于 2015-6-21 11: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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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engu:首先我是事外人,回帖只是就事论事!换位思考,假如,你身边的人出现这种事情,你觉得赔多少钱才合适?相信大部份人对于院方之前给出的赔偿没有几个会满意的 (2015-06-21 11:13) http://bbs.hepu123.com/images/back.gif

    你个废柴别扮耶苏,来知己瘪三却以为是高大上,正宗一愣头青。所有人都不用再多讲,多讲无谓。此事既已公开,成了公从事件,那么一切就公事公办,大家去走正常的诉令途径,由法院来定夺,无需多言。我看怕是一不小心到时患方搞不好连条毛也拿不到(假如正规验证渠道判院方没错的话)。反正都成公开的公众事件了,任何的私了和协商反而会让彼此披上不清不楚的外衣,现在只有公事公办,也公了才是唯一可取的办法。
完毕。

2b少爷 发表于 2015-6-21 11: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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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江@鱼人:       如果追究院方责任,我支持;如果要索赔,麻烦讲出几多钱都冇错喃,等我亲身遇到识得叫几多钱,捞叫几多人去。
      
      我见网上一问索求几多,不无有一只人讲出来一 .. (2015-06-21 11:23) images/back.gif

有法律有规定陪多少的吗?没有,所以,还真不知道要多少!多的医院方不给,少了家属方不肯。。。哈哈,还在协商

西门江@鱼人 发表于 2015-6-21 12:01:02

Re:回 西门江@鱼人 的帖子

2b少爷:

有法律有规定陪多少的吗?没有,所以,还真不知道要多少!多的医院方不给,少了家属方不肯。。。哈哈,还在协商 images/back.gif


       怎么没有呢?
       作出事故鉴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上诉索赔。

西门江@鱼人 发表于 2015-6-21 12:38:26

Re:Re:回 西门江@鱼人 的帖子

西门江@鱼人:


       怎么没有呢?
       作出事故鉴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上诉索赔。 images/back.gif


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anengu 发表于 2015-6-21 12: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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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公正处:   你个废柴别扮耶苏,来知己瘪三却以为是高大上,正宗一愣头青。所有人都不用再多讲,多讲无谓。此事既已公开,成了公从事件,那么一切就公事公办,大家去走正常的诉令途径,由法院来定夺,无需多言。我看怕是一不小心到时患方搞不好连条毛也拿不到(假如 .. (2015-06-21 11:35) images/back.gif

无戳用多讲,一开始你出来讲果多做米戳?人家拉人出来就是比烂,关你戳事,又无戳是捞你比!
最戳好笑是你吉种人,
你无戳是废柴,你来处理分大家看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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