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 发表于 2015-6-23 18:07:33

合浦县房协关于目前各小区开展收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相关问题做出解答

    自今年初开展新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政策以来,目前合浦县大部小区已经就这项费用的收取开展了相关工作。但对于目前收取物业维修资金的意义、管理、交存和使用等问题,部分业主仍然心存疑问,为尽快解开业主们疑问和加快推进物业专项资金政策落实和开展,合浦县房协副会长蒋远球先生在6月23号下午,就当前合浦县开展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作用与意义、以及在推行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做出了相应解答。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定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小区业主交存的专项用于物业公共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维修更新、改造资金。维修资金是由各小区业主负责缴交,交存后,有合浦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监督使用,取之于业主、用之于业主,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专款专用。

县房协副会长蒋远球

朝花夕拾 发表于 2015-6-23 18:11:42



   问: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制度有何意义?
   答: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经济基础,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对保障住宅的安全使用、维护共用设施设备的完好性能,廠使用寿命,确保物业的保值增值和小区的和谐,减少社会矛盾起着积极的作用。

   问:合浦县实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工作依据是什么呢?
   答:物业维修资金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北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合浦县住建局关于实施【北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有关专项的通知。以上的均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重要依据。

   问:物业维修资金由谁交存?归谁所有?
   答:专业专项维修资金有业主按所购买拥有的建筑面积交存,该项资金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所有。

朝花夕拾 发表于 2015-6-23 18:16:40



   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标准是多少?
   答:目前关于业主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标准有两个。
    (1)自2015年2月1月起,合浦县新建商品房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业主购买面积的每平方米43元。
    (2)在2015年2月1日前,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物业、并已交付业主使用的、业主交存的首期维修资金由业主按购房面积20元/㎡标准交存。


    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如何使用?
   答:物业专项资金由专业的部门负责监督和使用,发挥的作用更是要取之业主用之业主。
如小区共用设备、共用部位需维修的,需经小区三分之二的业主讨论同意后,按县质安审核同意后方可维修,并支付工程维修款。


   问:在推行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过程中有什么阻力吗?
   答:阻力肯定是有的,而且很大。
目前,全县有接近三十多个楼盘正在开展这项工作。前几年,盛世东方、美华新城都开展了这项工程。他们都是按购房总房价款的2%收取,每套房收5000~6000元之间。从今年2月1日起,就按新标准43元/㎡收取了。从目前收取专项维修资金进度来看,每个楼盘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阻力,有的业主认为应该开发商负责出这笔费用,有的业主认为以前为什么不收,现在才收,有的甚至闹事围攻开发商,有的业主认为我就是不交,看你怎么样,种种说法都有,说明我们对这方面的政策法规宣传不够,所有从现在开始,我们将通过合浦123网等不同的媒体、采用媒体、宣传车巡回宣传等昂视进行大力宣传,使该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同时,采取一些强有力的手段来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如在办理分户房产证或分割土地证时来实现缴纳维修资金,不缴费就不办证等。
   总而言之,希望广大业主理解,支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蛮三 发表于 2015-6-24 09:31:33

蒋会长红光满面,合浦房地产有救了

一者 发表于 2015-6-24 10:08:46

就怕钱交进去容易,要取出来用难,或成为某些人专用的小金库。关键是要让业主明白要怎样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当权利受限时要怎样维权,这样业主才能心甘情愿的交钱,不然谁会会愿意交。政策开始的出发点都是好的,就怕到后面变了质。

零下100° 发表于 2015-6-24 10:49:19

老蒋的房子虽小,但好卖。我想问老蒋:你们的房子房产证难办吗?怎么没有见明园的业主闹过?还是你是会长,房产证好办

杨家山芋子 发表于 2015-6-24 11:57:55

是不是一次性,还是久久交一次?为什么收钱有人管,成立业主委员会无人管??

泌尿科主任 发表于 2015-6-24 16:02:21

希望真的是取之于业主,用之于业主

liu5828467 发表于 2015-6-24 20:52:05

又有狗在哪里叫了,做广告……

我要发言 发表于 2015-6-25 09:50:26

最主要问题是这笔钱交了后落入开发商或物业的手中,并未用于小区的公共设施维修,而是给开发商或物管负责人私设小金库恣意挥霍使用,业主根本没权监督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拿某珠广场小区来说,小区楼顶铺设的琉璃瓦和空中花园凉亭的琉璃瓦经日晒雨淋已多处松动摇摇欲坠,给下面的行人的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小区业主和物业的清洁工已多次向物业反映,要求物业派人维修加固,可物业根本不当一回事,不到发生高空坠落瓦片伤亡事件他们都无动于衷,试问:这样的物业管理,只管收取专项维修基金,不用于小区的公共设施维修,业主怎么心甘情愿交钱?斗胆问一下蒋会长:你们的制度在没完善的情况下收取这项基金,是不是有点太过草率,不要拿不给业主办房产证来威胁作为收取钱的条件,到时各小区业主联合起来上访闹事、给社会带来不和谐安定的场面,相信这也不是政府想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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