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寻6.23下午4点左右公园路合浦大饭堂旁十字路囗交通事故目击者
本人是小货车当事人何某的朋友,在6月23日4点左右何某驾驶小货车经过十字路囗时,小货车已经驾驶差不多通过路囗咯,刚好同时黄某驾驶电动车撞上何某驾驶的小货车,当时黄某驾驶电动车时是拿着雨伞遮住了眼线的,如果不遮住眼线完全可以不会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司机与副驾驶一起下车看黄某。当时黄某要求扶她起来跟把车移到旁边私了,当何某两人时没想那么多就移动了,相片也不记得拍了。后来经协调双方不和,后报警处理。交警记录的是两车相碰撞导致黄某受伤,现在车也被拖走了。现在有理说不清,后悔之晚矣,只能在合浦123 求助好心人,如果那时你也在现场拍下过程的,如果你那会刚好开着你爱车经过也刚好车有行车记录仪的。麻烦你用点保贵的时间发给我,让这恶劣的社会多点正能量,万分感谢。图为网友发的.
俺当时没在那 求扩展,我的电话18977901700 我也不在场,只好顶了! 爱莫能助 好心没好报啊,一定要保持现场等交警来 装个行车记录仪好一点。 所以说,开得起车就别省行车记录仪那点小钱,有时候起到的是决定性的作用! 看看那有没有摄像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