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0138841 发表于 2015-10-6 10:17:55

回 毛驴0779 的帖子

毛驴0779:我觉得理解的不能!这TMD已经是故意伤害了,是刑事案件。(按照她们说的内容)去派出所,甚至去公安局门口拉不是更加有影响吗?去手机店拉干什么?难道手机店里面的人可以伸张正义?有执法权?(里面肯定有故事)让新闻飞一会! (2015-10-04 19:24) images/back.gif

9楼你没见横幅上写着有脚力吗?去手机店可能跑路的凶手就是店主老板

1060138841 发表于 2015-10-6 10:27:46

悲剧的背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反思,你们应该做什么,你们做了什么。看似都无

只希望类似的悲剧不要再发生

不一样的烟火 发表于 2015-10-7 00:22:39

回 无所事事 的帖子

无所事事:最简单的道理你不让我活,我还能让你活吗? (2015-10-05 02:21) images/back.gif

以暴制暴,何时了?

xiaohei5233 发表于 2015-10-7 07:39:46

跑路也是需要资金的,封他的店,断他的财路,这招高啊

shi 发表于 2015-10-7 08:30:46

回 health 的帖子

health:信息时代只要警察尽责人跑不了的,最怕警察张只眼闭只眼,有后台就重视点,没后台就一边站,假如打伤的是县委书记的儿子,你们说还用拉横幅吗? (2015-10-05 12:57) images/back.gif

非常有理,北海合浦的领导就是这个态度,所以才纵容出这么多的恶霸、无赖,官只为官办事。

gxhp4810 发表于 2015-10-7 09:41:31

1060138841 发表于 2015-10-8 23:14:32

民怨不可堵,只可疏。矛盾应当解决而不是掩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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