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给有需要的人:计生特殊家庭再生育最高补助5万元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张若凡)2月1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出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辅助生育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独生子女死亡并患有不孕症等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可以获得辅助生殖技术方面的服务,包括生育指导、试管婴儿等,最高补助5万元。广西卫生计生部门表示,通过开展辅助生育技术服务,尽最大努力帮助有再生育愿望,且具备再生育条件的计生特殊家庭重建美满幸福家庭。实施方案提出,对于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无论是否贫困,都可以享受相关的辅助生育技术服务,包括生育力评估、再生育禁忌症排查、影响再生育相关疾病的检查和治疗、试管婴儿技术等(详见附表)。
接受服务的同时,这些家庭还能享受到补助。按照实施方案的补助标准,补助费用为服务对象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机构中产生的诊疗服务自付费用部分,包括常规检查项目(生育条件评估)、辅助生育技术诊疗、孕产期保健等。按实际费用结算,夫妻累计补助最高标准不超过5万元。若辅助生育服务一次未成功的,一对夫妻可以根据临床需要享受多次补助,但多次补助总金额不超过5万元。
卫生计生部门已经确定了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5家医院作为定点服务机构。申请夫妇需到定点机构进行诊疗,否则不予补助。
接下来,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将联合乡、村进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调查摸底,告知此项政策和联系方式。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自愿申请参加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辅助生育服务的,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辅助生育服务手册》,乡、村级进行资格初审,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核实确认。
据了解,目前国内浙江、江西等省已有类似的计生特殊家庭扶助政策。如浙江省对需要辅助生育技术服务的计生特殊家庭提供补助,最高补助5万元。江西省实施“再生育·天使行动”,为符合条件的计生特殊家庭再生育提供资助。 计生特殊家庭辅助生育服务实施方案要点
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审核,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本自治区户籍的;
(二)2016年1月1日零时前只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未再生育(含依法收养)的家庭,独生子女死亡或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后未自然怀孕,并经具备相关资质的医院诊断为不孕症,需接受辅助生育治疗的;
(三)夫妻双方均有辅助生育意愿的。 服务内容
围绕再生育技术服务环节,针对影响再生育功能的相关疾病进行检查治疗,对采取辅助生殖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施扶助。
(一)生育指导。
(二)体格检查、生育力评估和再生育禁忌症排查。
(三)影响再生育相关疾病的检查和治疗。
(四)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五)孕产期保健。
新农合、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可以报销的,以及与再生育无关病种不在检查治疗范围。 需要提交的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县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有关独生子女证明材料;
2.现无存活子女的,需提供公安部门、人民法院、乡级以上医疗机构或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子女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独生子女伤残的,需提供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制发的等级为三级以上(包括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不孕症疾病证明书。
定点服务机构名单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南宁市双拥路6号 联系电话:0771-5356816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号 联系电话:0771-2186485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南宁市新阳路225号联系电话:0771-580200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生殖中心
地址:南宁市河堤路73号 联系电话:0771-5342925
(以上全部内容来自南国早报网) 年纪要是太大了,什么补贴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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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哄哄:年纪要是太大了,什么补贴都没用 (2016-02-04 15:52) images/back.gif说的对 什么补助,都只是富了医院! 合作医疗也一样! 不容奖励年轻夫妇。。。。优生。 有补助是为了提高二胎的生育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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