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84392917
发表于 2013-10-18 23:21:39
说句老实话,你们是不是都没有打过工的,?从交辞职信那一天起,到你离职的那一个月,工资是按照出勤天数算的,你上了多少天就按多少天算,你一个月三千,一天就是100,(30天一个月就样算,如果31天就不到100/天)你上了25天``那就只有2500,因为离职的那个月是没有例假的`
樱兰
发表于 2013-10-18 23:28:48
这工资···捡破烂都不止这个收入啊··不说我还真不知道·如今还有这种工资··
珠乡之子
发表于 2013-10-18 23:37:45
支持维权
你来我往
发表于 2013-10-19 01:00:57
有容奶大
发表于 2013-10-19 02:06:08
首先希望楼主能找回被克扣的工钱,我还是不相信在这喷口水能找回来,当发生劳资纠纷的时候,我会找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未果,最找工会,不过现在工会都形同摆设,可以跳过这一步直接找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还可以叫他补你养老保险这一块,什么时候,如果你在这里找回被克扣的工钱。麻烦告知一下,也不枉网友关心一场
心事
发表于 2013-10-19 04:46:06
灌灌更健康
发表于 2013-10-19 04:53:27
回 左眼皮跳跳 的帖子
左眼皮跳跳:淡然本人会计水平不是很高,但年年考核合格.最起码我不会把人家的1180.4元工资算成1180.3元.我不知道你的判断出了问题还是你智商出了问题,居然认同这个会计! (2013-10-18 15:03) images/back.gif
说到智商就让大家看看你的智商有多高了,人家在说克扣你却纠结一毛钱的问题,拿一毛钱的问题就说人家会计不行显示自己水平高。工资条很清楚的显示应发工资多少了你还说人家可能没转正,只能说你相当硬颈,就算不是做会计的人都知道应发是什么意思。还有最后要说的,试用期最长6个月我不管劳动法有没有规定,能干6个月试用期的人。。。。楼下补充。
兰天和平鸽
发表于 2013-10-19 06:23:02
先不理论该不该扣, 如应扣钱, 工资条上也应明白无误列明被扣的具体事项、原因、数额, 无讲清扣除275元的依据肯定错.
阿乐
发表于 2013-10-19 08:48:06
水深火不热
发表于 2013-10-19 09:05:39
无劳动合同,无社保,用工超过三个月了,闹大了,罚几万蚊,超市就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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