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哥哥 发表于 2015-5-6 13:42:47

有道理就一定会发言,输理的假装不见贴   G方不出贴说明什么

爱在深秋 发表于 2015-5-6 19:09:07

零下100° 发表于 2015-5-7 10:02:55

在合浦,只要有钱打点只要是没死没残都是轻伤,这是合浦的法医,你们懂的

零下100° 发表于 2015-5-7 10:06:55

回 弱肉强食 的帖子

弱肉强食:下手如此之狠,杀人未遂吧,希望重判 (2015-03-13 14:22) images/back.gif

以前网络上有个什么名词这样讲的,人已经被杀了,律师说是:兴起,不是蓄意哦。这社会只要你有钱啊。在合浦杀个人还是没有关系的

杀猪佬 发表于 2015-5-8 12:02:52

事情是否有别的原因,我们也不能偏听一家之言,就像前几天的武汉被打女司机一样,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我们坐等公安民警的调查结果。

13907890093 发表于 2015-5-20 15:17:46

以牙还牙.

释然 发表于 2015-5-21 08:37:09

回 751841603 的帖子

751841603:合不浦的事情最初一般都是没人管的。要搞得足够大单事情的发展可能危及到当官的乌纱帽时才有人管的。办案的有钱就给你办,不管有没有理。没钱的就拖,也管你有没有理!合浦当官的办事的就这么任性! (2015-03-13 09:16) images/back.gif

这是什么鸟法制社会,坏人可以逍遥法外,没钱没有理,这是合浦的特色,还有这么多贪官,什么时候才出个包青天。

释然 发表于 2015-5-21 08:39:02

回 总队长 的帖子

总队长:去检察院上诉吧       去搞领导   全部人去北海市检察院门口      明天马上派人下来查 (2015-03-13 19:15) images/back.gif

同意楼主说法,如果你有理在先,请保留证件,上诉去

释然 发表于 2015-5-21 08:41:41

回 baapsqqw 的帖子

baapsqqw:   花几千蚊去公馆搬马.晚上蹲点抓他去野外割舌再挑手脚经!让他连报案报仇的机会都没有 (2015-03-15 03:03) images/back.gif

不能用这种以牙还牙的手段,最后是两败俱伤,害人又害已,不好,我们应该走法律途径来对凶手进行惩罚,学会自我保护。

2010 发表于 2015-6-3 21:22:36

三连刀有功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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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一刀脖子、一刀腰、一刀大腿!山口捅我恶霸逍遥法外就没人能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