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 jwaiqy 的帖子
jwaiqy:别在说好话了,在这个县里运管怎么执法的全县人几乎都看到,你说再多久错再多。 (2015-10-17 19:47) images/back.gif确实是。群众看在眼里有苦说不出。野蛮的很
回 afybr 的帖子
afybr:依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规范》,“遇有行政相对人拒绝接受检查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强行拦截车(船),也不得追截,可采取记录车(船)牌号等方法进行处理”。所以一不小心撞了你们运管也是你们追车过程中造成的,出了大单事故带队领导要下台,开车的也跑不丟 (2015-10-17 07:23) images/back.gif这个规定只适合大城市,小县城这里不通用山高皇帝远的地方。都是钱在作怪。
回 衣上酒痕 的帖子
衣上酒痕:这个贴子让我想起了国民档治下的台湾可悲的现实。在台湾,P民是没的话语权的,国民党自说自话惯了,结果只是换来了P民的不信任。理越辩越明,你连别人辩论的权利都剥夺了,谁会相信你有理?
台湾向来推崇“文明执法”,其实一个正常社会是不需要“文明执法”这种遮羞布的,只需要“依法执法”。违法了,又暴力抗拒,直接摁倒铐走就行了。执法机关本来就是强制力量的体现,是以暴 力来制止违法行为的,你都违法了,我还对你“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那不是扯淡吗?披着威风凛凛的黑狗皮,却干着居委会大妈的活,这算是什么事呢?
....... images/back.gif一 、首先,请你再仔细阅读上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对象是非法营运车辆上面的全部乘客,虽然司机的运输行为是违法的,但是车上的乘客是无辜的,合浦范围内搭乘非法营运车辆的人大部份是各个乡镇的农村居民和中学生,相对来说,这部份人的相关法律意识比较薄弱,根本意识不到搭乘非法营运车辆的严重危害性。其次,跟你说说合法营运车辆与非法营运车辆的区别:合法营运客车都是通过技术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是经检测合格符合条件后由政府部门行政许可后才能参与营运的车辆, 并且车辆每个季度都进行一次强制二级维护保养。在保险方面,合法营运车辆除了办理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交强险外,还要办理座位险及商业第三者保险。非法营运车辆是没有经过政府部门行政许可的,很多都是比较残旧,安全技术性能得不到保障,安全隐患较多。在保险方面,可以说百分之九十几的非法营运车辆都只买了车辆强制保险,如果不幸发生车祸,出现伤亡事故,车主往往无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从而使乘客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乘客的人身安全难于得到保障。再次,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一旦查到非法营运嫌疑车辆,首先就要向乘客了解情况,调查取证,但是大部份乘客都是不主动配合的,在司机的煽动下,他/她们甚至谩骂执法人员,抗拒执法。如果调查证据充分,界定是非法营运行为,执法人员必须终止司机的这次违法行为,把车辆扣回去,在扣车之前还要疏散乘客,让他们去搭乘合法营运的客车。但是就算在乘客明知是非法营运的情况下,他们都不愿意下车,阻挠把车子扣回去。综上所述,在执法过程中,对乘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是有必要的,只有以好朋友的口吻向他们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让他们心甘情愿地接受你的话语,从而使他们深刻地认识到搭乘非法营运车辆的严重危害性,让他们领略到执法人员的亲切感,只有消除了彼此之间的隔膜,才能让乘客更好地配合调查取证,使你的工作更加容易、轻松。总而言之,执法过程中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是执法工作的艺术性,而不是你所说的“披着威风凛凛的黑狗皮,却干着居委会大妈的活”二、在执法过程中遇到难题,请示政府领导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这次是县政府组织的多部门联合综合整治,只有县政府分管领导才能有权调动其它单位,例如交警、公安派出所、边防派出所、城管等单位配合工作。象这次查处的非法营运行为,司机和乘客都不配合工作,时间拖延太长,而且事发在车辆流量大的红林十字路口,万一司机象上半年5月4号那天,也是发生在红林路口,召集十多二十个社会闲散人员过来闹事,然后引发群众围观,就会造成严重的交通阻塞,也有可能对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所以必要的时候请示政府领导是非常正确的,而并非你所说的“领导指示是永远比法律有效的”!只有综合考虑到方方面面的事情,才能把执法工作更好地开展下去。
现在不是说你们这次的单一事件,而是你们的平时执法。你们敢说没在大街追逐过?搞得跟拍电影似的。你们需要做的是改进而不是狡辩,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改进了大家都会看得见。执法没错,你们可以设卡查。而不是搞这种追逐战! 乘客既然谩骂执法人员,抗拒执法,那么他们还“无辜”吗?你执法艺术这么高,最终乘客心甘情愿配合调查取证,你觉得他们是被你的“朋友口吻”感动的呢?还是慑于法律的威严?
对于抗拒执法的人,JC有没有实行拘捕的权力?如果有,那已经有法可依,为什么还需要“领导指示”?如果没有,“领导指示”岂不是已经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都不能保护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领导指示”就可以,你不是在为我的观点背书吗?
作个假设,如果你站在大清国法学家的角度,来向世人阐述“凌迟”这种刑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没有人说得过你,你是对的。因为你也算有例可循,有法可依。不过我要告诉你,存在不等于合理。
我明白你说的道理,不过你可能不明白我在说什么。
回 正能量爆棚 的帖子
正能量爆棚:前2年吧,我也是搭这些五菱回家,在百佳汇还没到红林的路上,被运管截停。好家伙,跟港片里汽车追逐戏似的,一个想逃,一个想拦,吓死哥了。 (2015-10-18 11:47) images/back.gif回 sg0816 的帖子
sg0816:现在不是说你们这次的单一事件,而是你们的平时执法。你们敢说没在大街追逐过?搞得跟拍电影似的。你们需要做的是改进而不是狡辩,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改进了大家都会看得见。执法没错,你们可以设卡查。而不是搞这种追逐战! images/back.gif
运政稽查可分为:定点稽查和流动稽查,你所说的设卡查就是定点稽查。就这个案例来说,该非法营运车已经被强制熄火后拔掉车匙,然后又被随后开过来的两辆执法车堵住,在这种看来插翅难飞的情况下,司机依然用备用车匙启动车子撞击执法车企图逃跑。可想而知,如果你在街上或公路上某处设卡查车,会有明知自已是属于非法营运行为的司机把车乖乖地开过来让你扣回去吗?我想他们会在前方一公里处就调头逃跑了,按你所说的这种设卡查无疑是“守株待兔”,能查扣到车的机率只有千分之一!其实全国各地的运政都利用流动稽查来查处非法营运车辆,下面就为你举三个比较有代表性的,来自大城市南京、广州、长沙的运政执法部门查处非法营运的案例说明一下:
南京的:
广州的:
长沙的:
土匪
回 衣上酒痕 的帖子
衣上酒痕:乘客既然谩骂执法人员,抗拒执法,那么他们还“无辜”吗?你执法艺术这么高,最终乘客心甘情愿配合调查取证,你觉得他们是被你的“朋友口吻”感动的呢?还是慑于法律的威严?
对于抗拒执法的人,JC有没有实行拘捕的权力?如果有,那已经有法可依,为什么还需要“领导指示”?如果没有,“领导指示”岂不是已经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都不能保护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领导指示”就可以,你不是在为我的观点背书吗?
作个假设,如果你站在大清国法学家的角度,来向世人阐述“凌迟”这种刑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没有人说得过你,你是对的。因为你也算有例可循,有法可依。不过我要告诉你,存在不等于合理。
....... images/back.gif
我所说的乘客无辜是相对司机来说的,司机违法,但乘客搭车没有违法,嘴长在他/她们的头上,想骂你你也没办法,只好忍声吞气,只能从道德上谴责他们,这也是当前执法环境恶劣,执法人员压力山大的原因之一。对,执法是要讲究艺术和方式方法,虽然有些乘客是比较粗鲁一点,一开口就骂人,但并不代表全部,十个人之中总会有三两个听话的,这就要凭执法人员取证时的经验和方式方法取胜了。七座面包车,一车人最多时搭载12个人,你一眼望去,哪个人比较老实听话,肯定心中有数,从相貌就可以判断出来,一般情况下,中学生或年纪大一点的老人比较配合取证,因为她们说老实话,所以就要从这些人作为突破口取证,如果有两三个人说出证据,就算其他人再牛B,也可以界定为非法营运了。他们应该是被“朋友的口吻”而感动,并不是慑于法律的威严,一句话说白,她们搭车没有违法,为何受到法律的震慑?就象该非法营运车上的一位年轻女乘客一样,当时派出所干警去问她,她骂了几句后就把双手伸出来,你拿手铐把我扣回去吧,这种情况下你奈何了她吗?如果你态度温柔,说话合他们的胃口,他们也许配合你,很快就说出证据,不然的话,他们缄口不语,你问得再多也只是浪费时间而以。
对于抗拒执法的人如果只是口头上的谩骂,就算跟执法人员发生推搡等肢体冲突,情节不严重,还没有构成一定伤害的,JC都没有拘留权。“领导指示”已经凌驾于法律之上?看来你又强词夺理了!领导指示是调动警力协助执法,预防社会闲散人员闹事类的突发事件发生,并不是叫你来把人拘留回去,最后还是要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做通司机的思想工作才能把车扣回去的,从何看出“领导指示凌驾于法律之上”呢?对,法律是不能保护执法人员当时在现场的人身安全的,如果当时有些法盲的不法分子伤害了你,你又能怎样呢?但是当执法人员受到人身伤害后,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权利,惩罚不法分子。领导指示可以调动警察,当不法分子想伤害执法人员时可以起到震慑作用,从这个角度来说“领导指示”就可以保护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中央巡视组: 交通部基层单位群体性腐败
2015-10-19 04:07 北京青年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中央第二轮专项巡视于今年6月至8月开展,13个中央巡视组对26家单位进行了巡视。昨日,中央巡视组对其中11家单位进行情况反馈。多数单位被指“管党治党不严”,有违反“四风”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选人用人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或腐败问题。同时,巡视组还在上述单位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处理。
交通部: 基层单位群体性腐败
第十二巡视组组长王怀臣指出,交通部“靠交通吃交通”现象突出,个别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要表现在:一些单位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部分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对违纪违法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执纪问责不到位,个别基层单位还发生群体性腐败;违规使用交通专项资金,条子工程、关系项目多,资金监管制度建设滞后,行业重大违纪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单位政企不分、政事不分、事企不分,层层经商办实体,为小团体谋利,有的社团组织依托行政权力充当“红顶中介”,开展市场推广、评审或培训等工作,违规收取巨额费用,获取垄断收入,扰乱市场秩序,滋生腐败问题。 老王发话你们蹦不了几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