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风 发表于 2016-5-4 11:03:04

好大胆!内东环路一开发商竟在无任何审批手续情况下擅挖绿化带改路

    好好的道路绿化带,忽然之间就少了一截,还多出了一个“路口”。原因竟是道路上一楼盘开发商为临街商铺和小区方便进出,擅自毁掉道路上的一大截绿化带……
    近日,在合浦内东环路(原廉阳大道)与米罗咖啡对面附近,县园林管理所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一楼盘开发商(某某美墅)为私建小区路口,擅自毁坏了公共道路上的一截绿化带。发现情况后园林部门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了制止,无奈绿化带已被挖出一个大缺口,种植的花草也已被连根拔起散落在路边。在制止无效情况下园林部门工作人员选择报警处理,但在联合制止私挖行为后开发商仍我行我素,并试图强行施工将“自家”门前道路路口修建行为坐实。

逸风 发表于 2016-5-4 11:10:39

    据合浦县园林管理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5月2日上午,该单位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内东环一楼盘(某某美墅)在无任何部门审批和未办理任何手续情况下,私自将在建小区门口一截绿化带非法人为开挖进行了破坏做路口。为此,园林部门即时协同县城管执法大队和风门岭派出所阻止了该破坏行为。
    但在5月3日,该楼盘开发商又擅自开挖,将绿化带破坏扩长到了32米,由于园林管理行政部门,无执法权,在劝阻无效情况下县园林所又再次进行了报警处理,但收效甚微,开发商照常施工开挖。

逸风 发表于 2016-5-4 11:10:50

    该工作人员还介绍,鉴于该开发商破坏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条例。依据第四章二十八条规定: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归还,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的条例。
    “此次破坏行为,造成了该路段绿化植物全部死亡,经过测算出直接造成经济损失约17000多元。3日晚上,该楼盘还准备强行将混泥土浇灌上地面,但所幸遭到了园林管理所值班工作人员的及时制止才未成功!而目前园林部门已开出相应的赔偿预算事项,准备联合县城相关管理部门向该楼盘开发商进行调查和协商赔偿事项,并追究肇事方责任,但目前情况并不乐观。”

逸风 发表于 2016-5-4 11:11:02

    近年来,合浦县已经发生了多起园林绿化和树木被私砍、私挖、恶意破坏等事件,而且多为私人或开发商在无任何审批及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情况下擅自砍伐和破坏的行为。
    对于绿化被破坏,该工作人员表示十分无奈和痛心。他说:“光是我们这边近来报案的就有差不多二十宗,有些人雇佣外人将自家门前的树砍了,或者在树根部浇灌上硫酸等腐蚀性液体,活活把一颗树给整死的情况时有发生,有些人更是将绿化带路牙和绿化肆意破坏后用来私用方便自己。但都由于无法取证而难以追究责任。我们是行政机关,没有执法权,也只能报案处理,但这么多年来就是没什么效果,破坏的行为还是时有发生。”

逸风 发表于 2016-5-4 12:07:16

    借助此次事件,县园林管理部门也向社会呼吁,希望广大市民和相关企业单位能珍惜绿化和树木,因为无论是一颗大树或是一株草木,养护和成长都倾注了园林工作人员的辛勤汗水与时间。绿化是城市的名片,一棵树成长需要几年甚至几十年,一片绿化带成长成型也需要两至三年,而破坏和砍伐却只是需要一下子,甚至是一瞬间。


ゞ心随流水ζ 发表于 2016-5-4 15:27:15

chage 发表于 2016-5-4 17:37:02

这世道有钱没什么不能做,有次开车经过,这条路的非机动车道被他们占了一半,可想有多为所欲为

大雕五 发表于 2016-5-4 17:41:56

无语.

蟹王堡 发表于 2016-5-4 17:52:01

如果此时处理不好,类似的事将还会有延伸的

冬瓜哥 发表于 2016-5-4 18: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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