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州镇政府和法院与民争利唱双簧,我们该找谁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合浦廉州镇政府和法院与民争利唱双簧大家好!我们是合浦县第二麻纺厂原始集资者,合浦县第二麻纺厂是合浦县廉州镇政府管辖下的一间依据1984、1985年两个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由集资者投资兴办的乡镇企业。廉州镇政府在2010年5月强行将麻纺厂卖给合浦县荣好房地产公司。我们请求镇政府依法对麻纺厂进行产权界定,请镇政府依法把麻纺厂产权归还投资者。但镇政府说:“认为麻纺厂产权是你们的就去法院告,卖厂不需要你们同意”。我们聘请律师;法院又说,产权界定不属于法院立案范围,属于政府行为。
现在镇政府和法院与我们争麻纺厂产权而唱双簧。政府说,麻纺厂产权界定以法院判决为准。法院又说,产权界定不属于法院立案范围,属于政府行为。
此时合浦县荣好房地产公司对法院说:“麻纺厂我买下了,现在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一边不准产权界定立案,一边又对合浦县第二麻纺厂产权进行强行拍卖执行给予合浦县荣好房地产公司。
此时此刻我们该找哪个机关、部门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合浦县第二麻纺厂原始投资者,电话:13117796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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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荣好房地产公司并没有买下第二麻纺厂,其只是第二麻纺厂的债权人。
2.法院(执行局)只是依法执行,走法律程序。
3.原始集资者是第二麻纺厂的带资进厂工人,其对企业有贡献,但其大部分人巳于1986年前离厂并办理了退集资款(本息)手续。
焦点:因欠有债权企业要改制要拍卖。
原集资者认为第二麻纺厂是其集资办起来的,提出第二麻纺的产权归原集资者所有,而非廉卅镇政府或第二麻纺厂。
作为知情者,我帮楼主理顺主贴。我不表态。
回 肥佬三 的帖子
肥佬三: 楼主方请了律师,写出的贴应该有一定的法律基础,否则网友不明就理,怎样支持你。1.荣好房地产公司并没有买下第二麻纺厂,其只是第二麻纺厂的债权人。
&nbs .. (2014-06-19 12:48) images/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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