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湾315 发表于 2018-6-19 22:14:27

本帖最后由 石湾315 于 2018-6-19 22:17 编辑

糖水不甜 发表于 2018-6-19 19:39
楼主的行为叫自作自受,不值得同情.但是看完某局回复却觉得里面问题很复杂,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楼主依 ...
这件事里弱者被”强奸“了,而”强奸“者逍遥法外,

EFR3 发表于 2018-6-19 22:29:22

糖水不甜 发表于 2018-6-19 19:39
楼主的行为叫自作自受,不值得同情.但是看完某局回复却觉得里面问题很复杂,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楼主依 ...

如果以所谓的”20000元“为理由将违法的土地交易合法化,我断定某局里肯定有人弄权或渎职。他们一定以为对像楼主这样的农村婆,明明就吃你,你能怎样?

糖水不甜 发表于 2018-6-20 07:44:13

EFR3 发表于 2018-6-19 22:29
如果以所谓的”20000元“为理由将违法的土地交易合法化,我断定某局里肯定有人弄权或渎职。他们一定以为 ...

      我不同意你的看法。是否有人弄权和渎职这个不好说,同样把楼主置身事外且成受害者也不符合实际。事实上楼主是收了人家的钱,也盖了指模。在亲情面前在利益面前作了让步和调整。但是,本身是一种违法交易,错了就要纠正。同意楼主和买方在利益权衡后作出的协议并据该协议而把一个非法交易洗白使其合法,是办证部门的错,而法院也支持这个交易的合法性,令人费解。

合浦九哥 发表于 2018-6-20 08:38:42

18378936898 发表于 2018-6-14 01:13
怎么回事?
又一时沉默了?

你条粉肠,又来搞搞震。

3433443827 发表于 2018-6-20 13:39:29

EFR3 发表于 2018-6-19 22:29
如果以所谓的”20000元“为理由将违法的土地交易合法化,我断定某局里肯定有人弄权或渎职。他们一定以为 ...

你说得非常对,是有人弄权,渎职,利用权职串通密谋,

3433443827 发表于 2018-6-20 14:03:54

gxhp4810 发表于 2018-6-10 15:27
实际上是利益作怪,2010年的地价没有现在值钱,所以想翻案

在此声明,从到到尾我本人都没有让过屋地给沈某,也沒有收过沈某一分一角,更没有向她要过什么两万元,那两万元是沈某丈夫给冒我名那人的,条件是要挟她来害我,我说句句属实,这事后来才知道,请问一般人敢打这份土地主意吗?

EFR3 发表于 2018-6-20 14:30:36

本帖最后由 EFR3 于 2018-6-20 14:32 编辑

糖水不甜 发表于 2018-6-20 07:44
我不同意你的看法。是否有人弄权和渎职这个不好说,同样把楼主置身事外且成受害者也不符合实际。事 ...
估计楼主告法院时搞错对象了,造成楼主失去土地使用证主要是某局,而非冒名者或买家,如果某局依法办事,发现材料不符,或发现卖主不是本人,就不能通过审批,楼主的土地证就不会变更;如果发现违规了,及时制止,楼主的土地使用证也能追回,恰恰是这个某局没有依法依规办事,才造成今天的局面,所以当时应该捉猪问缚脚告某局,而不是告其他人……

按键伤人。。 发表于 2018-6-21 15:13:52

尼玛啊,这尼玛我看半天看不出什么所以然,楼主你能不能一次性把事情说清楚,你当网友们是猴子?偶尔就蹦出几句所谓内情。真想让人评论,你就原原本本一五一十把这事情详细摊出来说,别畏畏缩缩的,帖子不说清楚,回复又说其中有内情,你倒是把内情说出来啊,不然你发个帖子做什么?

3433443827 发表于 2018-6-21 19:10:50

本帖最后由 3433443827 于 2018-6-21 19:14 编辑

按键伤人。。 发表于 2018-6-21 15:13
尼玛啊,这尼玛我看半天看不出什么所以然,楼主你能不能一次性把事情说清楚,你当网友们是猴子?偶尔就蹦出 ...

请网友们放心,我会把当年你们用什么手段威胁恐吓,甚至想暗杀我,还说到时我怎样死都不知道经过公布天下,让天下人知道你们这些有权职的人是怎样对付平民百姓的,

红锦山佬 发表于 2018-6-22 10:27:59

合浦九哥 发表于 2018-6-20 08:38
你条粉肠,又来搞搞震。
搞搞震总比不搞搞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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